法规名称 |
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统计局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社会
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|
索引号 |
00248503X/2023-08505 |
发布机构 |
省人力社保厅 |
统一编号 |
ZJSP13-2023-0021 |
法规文号 |
浙人社发〔2023〕60号 |
主题分类 |
社会保障 |
有效性 |
有效 |
体裁分类 |
通知 |
发布日期 |
2023/12/18 |
法规正文 |
各市、县(市、区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财政局、统计局、医疗保障局,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、县(市、区)税务
局,各行业统筹单位,省级各单位,中央部属在杭有关单位: |
根据有关数据测算,2022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96237元。请各地以此为依据计算2023年社
会保险相关待遇,并按规定及时调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。2023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根据2021年浙江省非私营
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调整,养老保险缴费指数据实计算。 |
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 江 省 财 政 厅 |
浙 江 省 统 计 局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|
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|
2023年12月13日 |
(此件主动公开) |
附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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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解读链接地址 |
《关于公布2023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》政策解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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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解: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统计局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
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|